課程名稱 |
金融科技法制與政策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FinTech Laws and Policies (Ⅰ) |
開課學期 |
109-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楊岳平 |
課號 |
LAW7317 |
課程識別碼 |
A21 M271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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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霖研四1701 |
備註 |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25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91LAW7317_FinTech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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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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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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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金融科技為近年金融市場與金融監理相當受到關注的領域。金融科技將新興科技應用於金融服務的提供,提供了許多創新的金融服務與金融工具,但同時也創造了嶄新的風險控管問題,如何平衡兼顧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與監理風險的控管,成為金融科技監管法制的困難議題,新興金融科技同時也讓我們有機會重新思考傳統金融監管理論與法制的真正內涵為何。
本課程將以專題討論的方式進行,每週設定指定的外文閱讀文獻,搭配課堂報告與討論的進行,試圖帶領課堂參與者一同探索金融科技法制與政策的應有樣貌。本學期課程內容主要將分為二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金融科技監管通論,著重於探討金融科技具體創造了那些金融監管的挑戰,以及金融法制如何因應金融科技帶來的監管議題,具體涵蓋議題例如監理沙盒、監理科技等議題。第二部分則針對具體金融科技服務或產品探討其個別監管法制,具體涵蓋議題將包括純網路銀行、網路借貸平台、開放銀行、人工智慧金融、區塊鏈金融、雲端金融及大數據金融等。
期待透過本堂專題研究的討論,學生可以對金融科技的運作、法制及監理政策建立基礎的認識與辯證思維,觸類旁通至其他法領域。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的目的,在提供同學了解與辯證金融科技的功能、理論、風險、監理政策及相關法制。 |
課程要求 |
無。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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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另以e-mail約時間,原則上為周四下午2:00-3:20。 |
指定閱讀 |
無。 |
參考書目 |
一、谷湘儀、臧正運,變革中的金融科技法制(2019年,五南出版)。
二、汪志堅等,金融科技、人工智慧與法律(2020年,五南出版)。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末報告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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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課堂參與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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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17 |
金融科技導論 |
第2週 |
9/24 |
金融科技的監理挑戰 |
第3週 |
10/01 |
(中秋節放假) |
第4週 |
10/08 |
金融科技的監理架構 |
第5週 |
10/15 |
金融監理沙盒 |
第6週 |
10/22 |
金融監理科技 |
第7週 |
10/29 |
數位金融與純網路銀行 |
第8週 |
11/05 |
數位金融與行動支付 |
第9週 |
11/12 |
(期中考週) |
第10週 |
11/19 |
數位金融與網路借貸平台 |
第11週 |
11/26 |
人工智慧金融 |
第12週 |
12/03 |
區塊鏈金融與虛擬通貨 |
第13週 |
12/10 |
區塊鏈金融與去中心化金融 |
第14週 |
12/17 |
雲端金融 |
第15週 |
12/24 |
大數據金融與開放銀行 |
第16週 |
12/31 |
(暫定客座講者) |
第17週 |
1/07 |
模擬監理沙盒申請與審查 |